涼山州教育科學研究所關于做好 教學成果編撰工作的通知
各縣市教研室、中心、州直屬單位:
為記載我州普教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歷史,豐富相關研究的文獻資料,搭建“以問題解決為中心的“課題式”校本研訓”優(yōu)秀教學成果推廣載體。經研究,決定編撰出版涼山州教學成果集?,F(xiàn)就做好成果集編撰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編撰內容
2013年榮獲涼山州人民政府優(yōu)秀教學成果獎的成果(名單見附件1)。
二、編撰原則
(一)真實性
成果集必須真實反映獲獎成果的主要內容,客觀評價成果的特點、創(chuàng)新點和成效等。
(二)科學性
成果集必須準確把握教育教學規(guī)律的客觀要求,立足發(fā)揮教學成果的指導實踐功能。
(三)規(guī)范性
成果集必須嚴格按照相關體例和字數(shù)要求,做到論證嚴密,表述簡要,格式規(guī)范。
三、編撰體例和字數(shù)要求
(一)編撰體例
1、成果名稱
必須準確反映獲獎成果的主要內容和核心思想,字數(shù)不超過30字。如果成果集的成果名稱與獲獎時的成果名稱有出入,則需以頁末注釋的形式注明獲獎時的成果名稱。
2、相關信息
包括成果獲獎等級、完成單位、完成人和成果來源。其中,完成單位不超過3個,完成人不超過5個,成果來源可有各級課題(例如,2010年度涼山州普教科研資助金項目重點課題)、行政管理(例如,2010年XX市教育局專項)、個體經驗、其他。
3、主體內容
共分為五個部分,各部分主要內容為:①成果背景(為什么研究、解決什么問題),②成果內容(理性認識成果、實踐操作成果),③成果特點或創(chuàng)新點,④成果效果(推廣范圍、成果實效),⑤問題與思考。
其中,“成果內容”是成果集的主體部分,必須予以重點突出。
4、其他
文末須注明撰稿人和審核人姓名,各1人。其中,撰稿人必須是該項成果的完成人之一;審核人由各縣(市)教教研室(中心)主管教育科研工作的教研員或主任負責。
具體格式詳見附件2:教學成果集的編撰體例。
(二)字數(shù)要求
一等獎成果每項不超過4500字,二等獎不超過4000字,三等獎不超過3500字。
四、其他
請各縣教研室(中心)和有關直屬學校在2015年3月31日之前,組織完成本區(qū)域或單位獲獎成果的編撰、審核(一審、一校)工作,并將各項獲獎成果的稿件(電子版)發(fā)送至州教科所。
聯(lián)系人:何良仆,電話18981539796
郵 箱:999LLS@163.com
附件:1.涼山州人民政府表彰的優(yōu)秀教學成果獎獲獎名單
涼山州教育科學研究所
2015年1月29日